中小学食堂财务信息要四公开
依据十月底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规定,食堂财务信息要四公开:
一是公开伙食费收费标准。
采取包餐制供餐的学校,每学期要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公开伙食费收费标准。采取选餐制供餐的学校,要在餐厅售饭窗口醒目位置公开价格信息。
二是公开食材采购信息。
中小学校应在食堂醒目位置公开公示大宗食材采购品种、数量、价格及金额,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中标单位等信息。
三是公开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信息。
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应悬挂在食堂以及食堂财务管理部门办公室醒目位置,并公开公示上学期食堂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四是公开招标信息。
中小学校应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开公示通过招标方式遴选的校外配餐单位、食堂承包商、大宗食材供货企业以及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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