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越来越多幼儿园因随手一张照片、一个视频,被家长质疑甚至投诉,陷入“侵犯孩子肖像权”的风波。
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尊重幼儿及其监护人的意愿,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幼儿的姓名、肖像。
因此,幼儿园对孩子照片的使用,不能再“习惯性模糊处理”。
在短视频传播和图文宣传早已成为幼儿园常规运营动作的当下,园长需要具备肖像权合规意识,在展示园所亮点与保护儿童权益之间,找到合法、清晰、可控的操作方式。
01
什么是“幼儿肖像权”?
园长必须知道的三点常识
第一,肖像权属于孩子本人,不因年龄小而被弱化
法律意义上,未成年人的肖像权与成年人具有同等保护效力。即使是3岁的孩子,其未经授权的照片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第二,孩子年幼,监护人有权代为授权或拒绝
幼儿园如需使用幼儿照片或视频,必须获得监护人明确授权。口头同意、微信群通知、入园须知中“模糊条款”都不能视为有效授权。
第三,非营利目的≠可以随意使用
即使幼儿园用于日常记录、对内分享,也建议保留授权凭证。一切对外公开使用,如招生宣传、公众号、小红书、朋友圈等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风险。
02
涉及肖像权的高风险场景
您中了几条?
从拍照片到发朋友圈,从家园栏到招生宣传册,园所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列出了一些涉及幼儿肖像权的高风险场景,园长可对照自查,避免踩雷。
□ 在公众号发布含幼儿正脸的活动照片
□ 在朋友圈晒“娃在园的精彩瞬间”吸引招生
□ 在抖音、小红书发布教学花絮视频
□ 制作宣传册、招生海报使用班级集体照
□ 在家长未授权的情况下将幼儿获奖照片展示于园墙
□ 使用含有幼儿形象的视频/照片投稿评比、参赛、商业合作项目
特别说明:只打马赛克、模糊背景,并不能完全规避责任。
03
园长规避风险的
三个操作要点
1. 建立“肖像授权制度”,不再走“默认授权”老路
在入园阶段,面向家长说明使用幼儿肖像权的细则,并提供《幼儿肖像使用授权书》,明确用途范围,如园内展示、园所宣传、网络平台使用等。
在签署《肖像使用授权书》时,园所应当支持家长部分同意或拒绝授权,并建立授权台账。每学年更新一次授权状态,确保家长有“退出权”。
幼儿园实操建议:授权书中需注明:“本授权为家长自愿签署,家长有权随时撤销授权,园方将配合删除相关资料。”
2. 图片拍摄、使用分级管理,避免“无意识泄露”
对内拍摄、对外发布分开管理,明确内容流转审批人;
公众号、朋友圈等对外平台,必须逐张确认授权名单;
设计“无儿童特写图文模板”,如背影、侧影、手部等形式,减少依赖肖像展示。
幼儿园实操建议:在园所宣传任务中,优先选用已授权的幼儿作为展示对象,避免无意间使用未授权孩子的照片。
3. 做好“撤图”“删帖”预案,减少纠纷升级
保留每一条使用记录,如截图、发布时间、授权依据;
遇家长提出异议,第一时间道歉,并撤下相关图文。
建议园长开展教师关于“肖像权、隐私权”的专题培训,明确教师个人账号一律不得发布幼儿照片或视频。
幼儿园实操建议:不要与家长争执“照片很可爱”、“大家都发过”,避免言语刺激,快速止损才是关键。
04
合法使用幼儿照片
所需的配套资料
幼儿肖像权合规,是一个幼儿园在当代教育环境下的专业姿态与公信力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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