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说说《学前教育法》思考
上周粗略阅读学习《学前教育法》后,我有了些许思考。也看到了老师们私信的问题。经过一周思路沉淀,我有了新的体会与看法。
其实,我们对于学前教育法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的难题并非不可行。或许更多时候我们考虑的第一人称不是儿童,又或许,我们没有站在更高维度看到更长远的未来。
说说“游戏为基本活动”以及家长工作
作为一名有着八年教龄的一线幼儿教师,这部法律对我而言意义重大,它重新构建起学前教育的专业框架,更为我们的日常教学实践,提供了科学且明晰的行动指南。
《学前教育法》明确指出,幼儿园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这无疑为我们的教育方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当家长对游戏教学产生质疑时,我们便可以结合加德纳多元智能理论,向家长全面展示游戏对孩子多元智能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从而有效化解他们的担忧,让家长深刻明白游戏是孩子学习与成长的重要途径。也通过向家长展示孩子在各类游戏中的学习视频,让他们清晰地看到孩子看似简单的游戏背后,实则蕴含着杜威“做中学”理论所倡导的深度学习,进而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家园共育中来。
家长在幼儿教育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学前教育法》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科学育儿知识,与幼儿园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要进一步加强对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继续借助学前教育宣传月等各类平台,面向广大家长广泛开展科学育儿宣传活动。传播正确的育儿理念与知识,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
数说“幼小衔接与去小学化”
在我的从教生涯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小学化”倾向纠正、教学材料选择、质量评估改革等诸多挑战。
《学前教育法》明确指出,“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应依据这一法律要求,加大对幼儿园的专业引领力度,引导幼儿园始终秉持保育与教育紧密结合的原则。切实将游戏作为幼儿教育的基本活动形式,正如法律所强调“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和发展”,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元的教育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幼儿能够主动展开探究式学习,于游戏与日常生活里,实现身心的健康愉悦发展。
《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应当使用经审定的课程教学资源,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需严格依据法律规范保教行为,深入研究并制定全面细致的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所使用课程教学资源的严格监管。持续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对于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的办园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严格落实法律要求,严禁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知识内容,避免幼儿因过早承受学业压力而失去对学习的兴趣。“在玩中学”例如,通过搭建角色扮演区,让幼儿模拟不同社会角色,在互动交流中锻炼语言表达与社会交往能力;设置自然观察角,激发幼儿对自然现象的好奇与探索欲望。
思考
如今,《学前教育法》犹如一座熠熠生辉的灯塔,照亮了学前教育前行的道路,让我们在面临教育抉择时拥有了清晰明确的依据。在儿童发展心理学与教育法规相互交织下,教育的图景愈发清晰地展现在我们眼前。
法治时代赋予了我们幼教人重大的责任,我们既是守护童真的坚定守望者,也是依法治教的积极践行者,引领着孩子们一步步走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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