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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不能再给孩子拍照了?拍了就是违法?这是真的吗?

幼儿园不能再给孩子拍照了?拍了就是违法?这是真的吗?

前几日,有幼师读者咨询,她在网上看到一种说法,称学前教育法实施后,幼儿园给孩子拍照即属违法,即便与家长签订幼儿肖像使用协议也无效,询问此说法是否属实。

这种观点早在学前教育法讨论阶段便已存在,在确定正式实施日期后,更是引发了诸多的讨论。其主要论据为肖像授权书在学前教育法面前无效,任何协议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拍摄视频涉及危害幼儿隐私安全,即便有协议,也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面临家长或同行举报。

幼儿园之所以要和家长签订幼儿肖像使用协议,是源于日常工作的实际需要。家长期望留存孩子成长记录,幼儿园宣传及其他工作也需相关照片或视频材料,签订协议可避免不必要麻烦。 

那么,2025 6 1 日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后,幼儿园拍孩子照片和视频是否违法?和家长签订的肖像使用协议是否无效?

一、幼儿园拍摄幼儿照片的法律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二十一条也指出,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幼儿园及教职工处理儿童个人信息,需经家长同意。

例如,曾有某幼儿园未经家长同意,将幼儿照片用于商业广告(比如儿童服装模特)宣传,引发了家长不满并诉诸法律,最终幼儿园因侵犯幼儿肖像权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幼儿园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擅自拍摄孩子照片,无论是用于商业宣传还是其他非合法用途,都可能构成对幼儿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属于违法行为。

反之,如果幼儿园是基于教育教学研究、园内活动展示、宣传推广等合法目的拍摄孩子的照片和视频,且在拍摄前与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明确同意,则不构成违法。

二、肖像使用协议的效力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家长与幼儿园签订的肖像使用协议,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和幼儿家长签订幼儿的肖像权协议,主要是明确双方在肖像使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避免因肖像使用问题产生的纠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幼儿园合法合规地使用幼儿肖像提供了依据。

通常一份有效的肖像使用协议通常应包括肖像使用的范围、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幼儿园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幼儿肖像,不得超越约定范围和期限,不得将幼儿肖像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目的等。

三、肖像授权书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合法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幼儿园作为使用幼儿肖像的主体,需要获得肖像权人即幼儿及其监护人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幼儿园及其教职工等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而幼儿肖像作为其个人信息的一部分,同样适用此规定,肖像授权书正是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有效形式之一。

肖像授权书可以明确幼儿园使用幼儿肖像的具体范围、方式、期限等,比如仅限于在幼儿园内部的宣传展板使用,或是可在幼儿园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以及使用的时间期限等,从而使肖像的使用更加规范、透明,避免因使用范围和方式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

四、肖像授权书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必要性

通过肖像授权书,家长可以清楚了解幼儿园使用孩子肖像的目的、范围等,从而更好地保护孩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避免幼儿园未经许可随意使用幼儿肖像进行营利或其他可能损害幼儿权益的行为。

肖像授权书也为幼儿园使用幼儿肖像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规范,有助于幼儿园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因个别教职工不当使用幼儿肖像而引发的法律风险,提升幼儿园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形象。

不过,尽管肖像授权书在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一些潜在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五、肖像授权书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

1、授权不清

如果肖像授权书的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可能会导致幼儿园在使用肖像时出现超范围使用等争议。对此,幼儿园在拟定协议时,可邀请专业法律人士把关,确保条款清晰明确,对肖像使用的范围、方式、期限等关键内容进行详细界定。

2、情况变化

在授权期限内,可能出现家长更换联系方式、对授权内容反悔等情况,影响幼儿园对幼儿肖像的正常使用。幼儿园可在协议中约定家长信息变更的通知义务,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家长的意见和需求。同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变更授权内容的条件和程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变化。

3、信息泄露

肖像授权书涉及幼儿及家长的个人信息,如果幼儿园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未妥善保密,可能导致信息泄露,给幼儿及家长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对肖像授权书及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妥善保管,限制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安全。同时,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提高其信息保护意识。

如果因为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幼儿园就不能给孩子拍照和录像了,和家长签订的肖像权使用协议也是无效的,那么对于广大幼师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可以减少很多的工作量。

但对于孩子的父母来说就可能是一种困扰了,因为再也看不到自己孩子在幼儿园里的成长轨迹了,甚至连孩子的集体照和毕业照,除了自己的孩子以外,其他的孩子的脸都要变成马赛克了。

所以,学前教育法即将正式实施后,如果幼儿园需要拍摄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和家长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做法,至少是一份保障。

当然,如果幼儿园从来都不拍摄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只拍桌椅板凳和锅碗瓢盆以及玩具设施等不需要孩子露脸的照片和视频,那么和家长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自然就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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