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共生: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探究
摘要:智育是科学专业教育,体育是身体运动能力训练,劳育是社会工作能力培养,而美育和德育则存在于所有社会人的所有活动中,无处不在,无时无刻不发生作用[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意见》)强调,“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2]。对于在成长初期的幼儿而言,早期的德育与美育有助于他们在一生中持续接受并主动追求德与美。培养道德情操、提升审美情趣,能够促使人更为“诗意地安居在大地之上”[3]。
德育与美育不可分离,因此常常被混淆。当前,有关德育与美育的关系、功能及实践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在此方面对幼儿园的研究却有明显局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一是探究德育与美育的关系,如通过理论思辨与历史考证的方式辨析美育是德育的从属还是深化、审美是道德的手段还是目的这两大问题[4];二是美育的育德功能研究,如论述美育对于个体道德修养的内在功能,强调通过审美教育提升个人的道德品质与精神境界[5],分析将美育机制引入德育过程中的可能性,以及引入美育以增强德育的效果[6];三是德育美学实践研究,即将美育作为德育的一种手段或方法来应用,偏向于“借美育德”。前两个维度的研究未明确具体的教育阶段,后一个维度的研究则聚焦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7-8],而对处于德育之基的幼儿园来说,德育实践却鲜有涉及。
考虑现实需要与研究现状,探究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辩证关系,提出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的有效实践路径,既能够拓展幼儿园德育的视角和思路,完善与丰富幼儿园德育理论体系,还有助于德育与美育各要素协同发展,增强幼儿园美育工作的实效性。
一、“审势”:幼儿园德育与美育概念的现代阐释
德育与美育的关系之辩历来是学术研究的热点与难点。在论证二者关系之前,还需要回归本源,厘清德育和美育的概念。德育与美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有着不小的变化,明确本研究所认同的德育与美育的概念,明晰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和其他学段德育与美育的异同,对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概念进行现代阐述,是本研究的起点。
(一)德育与幼儿园德育
当前,学界对德育的概念界定有两种观点:一是,将德育理解为培养人的品德的道德教育,涉及私德、公德及职业道德教育等。这是一种狭义的概念,也就是所谓的“小德育”。《教育大辞书》[9]和《中国教育辞书》[10]界定“德育”为道德教育。二是,在苏联教育学及根据地教育的影响下[11],德育的外延不断扩大,形成“大德育”概念。随着时代的演进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德育的概念也在不断发展和丰富,在最初的“三要素”(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基础上增加了法治教育,成为“四要素”,近年来又进一步扩展为“五要素”,加入了心理教育的内容[12]。道德教育是一种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它覆盖了人的生命的各阶段,致力于助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1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接续的过程,要针对青少年成长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4]在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中,既要把整体性德育目标要求贯穿大中小幼各学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又要尊重不同学段学生思想认知规律,把握各学段德育目标与内容的差异性。当前所践行的幼儿园生活德育、中小学学科德育、高校课程思政及“三全育人”模式等,都是符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幼儿)特点的。具体来看,各学段德育均致力于通过德育活动和实践来培养人的良好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但幼儿园阶段的德育更侧重于通过直观体验和游戏来培养幼儿的亲社会性行为和进行道德启蒙教育(如礼貌、感恩、分享等),其他学段则注重通过讨论、案例分析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社会责任感,涉及更复杂的道德观念和公民责任(如公民意识、公平正义、遵守法律等)。在评价方式上,幼儿园更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幼儿的参与度和情感体验;其他学段则增加了技术性和效果导向的考量,如通过作业、测试、项目评估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德育水平。
综合考量幼儿园德育的独特性,本研究中的幼儿园德育概念坚持贯彻“大德育”理念,即将“德”视为幼儿发展的前提和根基,通过直观体验和游戏等内化与外化的教育过程,对幼儿进行亲社会、思想、心理的道德启蒙教育,最终将幼儿培养成社会主义的未来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美育与幼儿园美育
当前,对“美育”概念的认识基本从以下三个角度展开。第一,基于美育促进人的审美能力发展的独特功能,即从较为纯粹的角度界定美育。如《辞海》将“美育”定义为“审美教育、美感教育”[15]。第二,突出美育的工具性,即美育能够促进人的道德、智慧和情感等方面的发展。如《教育大辞典》将“美育”定义为“审美教育”,旨在使学生掌握审美基础知识,形成一定的审美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美化其心灵、行为、语言和体态,进而提升其道德与智慧水平[16]。第三,既能够体现美育独特的审美功能,还能够从独立的视角体现美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美育”存在着“审美教育”和“立美教育”两个层次:审美教育就是培养学生鉴赏美的能力,使学生成为具有审美鉴赏力的人;立美教育侧重于将学生视为审美的客体,使学生自身成为美的人。立美教育虽受到审美教育的影响,但仍构成独立的“美”的活动过程[17]。
《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意见》明确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2]。这是对新时代美育内涵的深刻提炼与高度概述。《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意见》明确界定了不同学段美育课程的目标与内容。学前阶段要求“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2],“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2];中小学阶段要求“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2],“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幼儿园美育与其他学段美育均致力于培养人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感知能力,但幼儿园美育更侧重于通过直观体验和游戏化学习激发幼儿对艺术的兴趣及基本感知能力,其他学段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容,增加技术性与理论性的学习,侧重提高学生的艺术技能和鉴赏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幼儿园多采用互动性强、富有乐趣的活动,强调过程而非结果;而其他学段则更加重视技能训练和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将艺术学习纳入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偏向结果性的评价体系中。
基于美育的“审美与立美”二维论,结合幼儿园美育特点,本研究中幼儿园美育是指借助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等审美内容,在审美实践和艺术游戏中提升幼儿的审美鉴赏力、陶冶幼儿的情感、滋润幼儿的心灵,使幼儿成为善于审美的人,懂得珍惜美好事物,并能够按照美的规律来生活,成为美的人,拥有美好、善良的心灵。
二、“明道”: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辩证关系
学界在对德育与美育关系及地位的认识上,经历了从美育是德育的“从属论”到美育是德育的“深化论”的改变。相较于中小学生和成人,幼儿的德育与美育发展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目前有关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关系论证,还未有较为系统的研究。明确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联系与区别,论证二者之间的交叉与互补、差异与统一是十分必要的。这是探寻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联系
1. 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本质上具有统一性。
德育与美育属于教育的不同维度,是促进幼儿美好人格发展的两个基本方面。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本质上的内在统一性根源于“善”与“美”的内在统一。康德提出了“美是美德的象征”[18]这一著名论断。“美”不仅具有美的感性的外表,更具备善的理性的内在。善的事物不一定美,但美的事物从本质上来说一定是善的。从心理发展看,幼儿处于前道德阶段,虽然理性思维还未发展成熟,但也能通过儿歌学唱、美术创作、绘本阅读、角色表演等一些常见的美育活动,形成初步的道德情感与道德认知。比如,在学唱《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儿歌中,幼儿可以感知雷锋助人为乐的道德品质,即通过美的外在,最终达成“既美且善”的内在统一。苏格拉底有言:“你认为‘美’与‘善’是两回事吗?你不知道从一个角度看来美好的东西,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就是善的吗?”[19]由美育培养出来的健康的审美情趣与审美能力,能够为幼儿沉淀内在的道德指向,即使他们不懂何谓道德高尚或行为崇高,但会在心中种下“美与善”的种子,如若在之后的教育阶段与家庭教育中,这颗种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滋养就能茁壮成长。
2. 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德育的价值追求是“向善”,其目标是培养品行高尚的人;美育的价值追求是“立美”,其目标是培养情趣高雅的人。幼儿园德育致力于让幼儿养成现代社会需要的关键品质和关键能力;幼儿园美育致力于使幼儿成为善于审美的人,使幼儿自身成为美的人。在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提出:“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20]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具体表现目标有交叉、融合之处,如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这是幼儿对国家和所处环境的热爱,是一种道德表现。这种道德表现则需要通过对祖国、家乡的大好风光、人文风情等审美过程去实现,因而也是一种审美表现。幼儿园德育与美育不仅在具体目标中有交叉、融合之处,在最终目标上也具有一致性。追求“向善”的德育,主要指向人的社会人格的培养;追求“立美”的美育,主要指向人的个性人格的培养。二者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美育和德育有一个共同的教育目标,就是塑造完善的人”[21]。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最终目标就是培养真、善、美的新时代幼儿,“德美兼备、内外兼美”,德育与美育既可以通过各自的途径,还可以通过幼儿园德、美育的融合协同实现这一目标,在培养目标上可谓“殊途同归”“双管齐下”。
3. 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功能上具有渗透性。
柏拉图明确把“道德与审美视为同一种价值”[22]。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功能上具有渗透性:一方面,美育具有内在德育功能;另一方面,德育对美育在一定阈限内具有辅助作用。由于身心发展不成熟,幼儿难以理解抽象的道理,但他们的审美心理具有泛灵论与具身性的倾向,幼儿将一切事物都视作生命体,其审美活动具有非凡的想象力;幼儿擅长以身体活动来感知世界,在舞蹈、音乐、美术等审美活动中真切地陶冶身心。柏拉图所构想的教育旨在培养幼儿内心的习惯,使快乐、友爱、痛苦和仇恨等情感在幼儿心中扎根,即使在他们尚未充分理解这些情感本质的情况下,随着理性思维的逐渐形成,他们会发现这些情感与理性的和谐一致[23]。德育对美育的目标、内容等美育过程内部环节存在重要影响,在探讨德育对美育的作用时,必须谨慎把握尺度,以免出现将美育活动过度德育化或直接以德育替代美育的情况[24]。幼儿思维形象具体,情绪性强,好模仿。为达成幼儿园美育的目标,教师应当选取那些兼具高尚品德与卓越艺术成就的对象作为审美课程的核心内容,如幼儿图画书中主角所呈现的勇敢、热情、机智、团结的人格特性。
4. 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实践路径上具有互通性。
幼儿从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道德意志四个层面感知、体验、践行、认同相关道德标准,幼儿园美育的要素包含审美感知、审美情感、审美理解和审美评价等。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实践路径上的互通性体现在情感主导和典型情境两方面。
人的审美情感与道德情感是相互关联且融合的,美感与道德情感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和一致性[25]。相较更高学龄阶段,学龄前阶段的幼儿的情感更为强烈。幼儿园德育较少采用枯燥的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而是带有更多的感性色彩和情感的参与;幼儿园美育的情感释放也更加外化和强烈,幼儿在美育过程中会尽情体会、释放、表达自己的情感。如幼儿在教师的带领下或通过家园协同的方式,在欣赏祖国大好河山的旖旎风光时,会从内心生发出对美的欣喜,不禁发出“好美啊”“哇”等的感叹,甚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此时,审美情感和道德情感的体验是相通的。他们不仅体会到美,还能够产生热爱祖国、民族自信等道德情感。此外,环境在幼儿的成长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任何一种美育活动都应在特定的可感知的审美环境中进行,以形式感染人、以理性启迪人、以美育塑造人;德育活动也应在特定的德育环境中展开,以事实说服人、以理性启迪人、以德行培养人[26]。德育与美育相结合的基础正是典型情境。
(二)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区别
1.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任务重心上具有差异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理念的变革,德育与美育的内涵不断丰富,形成“大德育”“大美育”的概念。幼儿园德育不仅要着眼于幼儿的道德品质培养,更应强调幼儿养成现代社会需要的关键品质和关键能力;幼儿园美育应从“审美与立美”两个维度,引导幼儿成为善于审美的人,并能够按照美的规律来生活。幼儿园德育的任务表现出个体性和社会性两个方面。道德品质是幼儿的个体性发展任务,但这种个体性是基于社会要求和社会期待的,强调的是现代社会需要的关键品质和关键能力。幼儿园德育的任务重心更多偏向社会性方面,旨在提升幼儿的社会行为、规则意识和道德情感等,是一种符合社会期待的、贴近幼儿生活的人格教育。幼儿园美育的任务也指向个体性和社会性两个方面,但与德育不同,美育更多偏向个体性方面。幼儿通过审美活动得到情感陶冶,通过绘画、舞蹈、音乐、阅读等审美表达与审美欣赏,促使情感得到充分的释放与满足,促进感性认识。幼儿园美育在社会性层面的任务,主要体现在促进幼儿的人际交流与交往,“艺术必须被看作是人类掌握的最精确的表达方式”[27],尤其对于语言表达能力较弱的幼儿,借助艺术的方式去增进同伴之间的交流、师幼或亲子之间的互动。这是十分有效且必要的。
2.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具体内容上具有差异性。
幼儿园德育与美育都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从具体内容来看,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德育与美育分别归属于不同学科领域及教育范畴。德育涵盖了道德、思想、政治、心理、生命及幸福教育等方面,美育涵盖艺术美育、自然美育、社会美育及科学美育等方面。从五大领域的分类来看,幼儿园德育属于社会领域,而幼儿园美育的范畴更广,主要从属于艺术领域,其他四大领域也有所涉及。针对幼儿的身心发展特征及幼儿教育所具有的独特性,幼儿园德育的内容可以梳理为以下几个方面: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个性品质教育;正确与人交往,正确地处理自己与外界的关系,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的教育;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培养爱父母、爱老师、爱同伴的情感,萌发爱家乡的情感,萌发爱集体、爱祖国的情感[28]。通俗地讲,幼儿园美育是通过各种美的事物所进行的教育,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等都是“美的事物”。具体而言,儿歌、绘画、手工、故事、游戏、舞蹈、儿童剧,还有静谧的田野、古典的园林、繁华的都市,以及行为礼仪、交友游戏、待人接物、日常起居,甚至其他各种包含美育元素的艺术、自然、社会,等等全部都可以纳入幼儿园美育的范畴。
3.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在实践途径上具有差异性。
幼儿园德育的主要途径是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无论是幼儿还是教师,都更期待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德育方法。但常见的幼儿园德育,更依赖“说理”这一单通道方式,或者是辅以简单的图片、动画视频等。幼儿园美育的主要途径是审美活动。通过教师的组织引导,以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贴近幼儿实际生活的、生动活泼的方式去认识美、体验美与创造美。幼儿园的美育活动调动了幼儿更为多样化的感官通道,不仅依靠言语讲解,更依赖于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等五官可感的丰富“形象”,以及丰富的情感体验和身体活动。如通过动手操作、肢体动作和声音表达等进行信息交流[29]。审美活动是感性直观的,而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是理性的,它更偏重于对幼儿意志力的培养和行为的控制约束。相较而言,美育具有天然的情感陶冶的优势,更能够采用多通道的、丰富多样的、生动活泼的方式去激发与满足幼儿内心的感受,从而更好地达到内生性价值生成。
综上,幼儿园德育与美育之间呈现出既内在联系又彼此独立的辩证之“道”:联系体现在二者本质上的统一性、目标上的一致性、功能上的渗透性及实践途径上的互通性;独立体现在二者任务重心、具体内容、途径方法具有差异性。如图1所示。
三、“优术”: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的实践路径
从以上概念演变、辩证关系的考证中,可以看出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结合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信息科技革命日益改变着当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观念,甚至学龄前幼儿的生活与学习也受到影响。幼儿园德育与美育需要更加积极地融合,为此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探寻实践路径。
(一)革新理念,构筑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的育人生态理念
革新是实践创新的前提,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生态的构筑是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实践的重要保障。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的育人生态是基于幼儿生命成长节奏的“以美立德”与“以德立美”的双向润泽与内在共生,包含幼儿、教师(含园所管理者)、父母(家庭主要教养者)、社区或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主体要素,以及园所的物质环境、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客观要素。如图2所示。
1.明确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生态中主体要素的构成及运行逻辑。
德育为新时代幼儿的发展奠定了发展方向和价值根基,美育则为新时代幼儿的发展奠定了审美底蕴和生命热情。“以幼为本、德育与美育协同”是该育人生态的根本宗旨,围绕促进幼儿全面成长、健康发展这一根本目标,突出教师的主导地位并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作用,通过富有审美意蕴和正确价值导向的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活动和课程培养幼儿向美而生的人格品质。同时,要积极协同家庭和社会的力量,在家园共育、园社共育的过程中进一步巩固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的成效。
2.明晰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生态中客体要素的构成关系及功能定位。
物质环境包含园所的建筑、班级环境(区角、主题墙等)、户外设施(大型玩具、沙水、动植物等)、空间布局等,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园所硬件设施。物质环境能够反映园所的人文环境,是使“看不见”的人文氛围“可视化”的桥梁。园所人文环境即园所精神文化,具体表现为园风、教风、学风、班风、人际关系(师幼关系、同伴关系、家园关系)和课程文化等。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可以依托制度环境得以规范化和制度化。园所制度环境指园所的规章制度及没有成文但却被承认并执行的园所传统、仪式等。从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的角度来看,适宜的建筑与设施、合理的布局、包容的园风、和谐的人际关系、开放的课程,这些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通过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不仅仅使幼儿赏心悦目,更有助于陶冶幼儿的情操、塑造美好心灵。
(二)创新载体,重塑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的育人平台
载体是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幼儿园要充分考虑当前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积极发挥幼儿园“一日活动”各环节中人、事、物等要素的作用,并且积极创造条件以获得家长的配合,进行家园共育,丰富和创新载体,重塑具有整合性、创新性和协同性的育人平台,促进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
1.创新活动载体。
幼儿园中的“一日活动”类型多样,在生活、教学、游戏、庆典、家园共育等活动中都可以渗透德育与美育协同。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的素材是多样的,它源于自然和日常生活,可以是贴近幼儿生活并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的动物、植物、大江大河、服饰、饮食、生活礼仪等;可以是社会文化中蕴含的德与美,如文化遗产和非遗传承、四季时令与二十四节气、重大节日与社会事件、工农生产与劳动、英雄与模范的故事等;还可以是从艺术美中汲取的美与德,如儿歌、本土民谣、舞台剧、非遗艺术(刺绣、木雕、中华传统曲艺、皮影戏等传统戏剧)。
2.创新环境与文化载体。
环境与文化对幼儿德育与美育的发展起着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健康优美的园所环境与文化渗透在各个方面,园所自然环境、园所人文艺术环境、班级内的墙面与区域环境、走廊环境、阶梯环境等,以及园歌、园徽、园服等一系列具有幼儿园独特标识的文化资源。幼儿园要营造富有童趣、充满美感、崇德向善、清新高雅的育人氛围。
3.创新人员载体。
幼儿处于他律道德阶段,榜样示范对他们的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教师与家长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人员。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要求教师首先成为美且善的人,从而影响幼儿。教师要建设自己的“师表美”。“师表美”可以分成“道美”和“表美”。道美”就是教师的精神之美,做优美或者崇高的人;“表美”就是师表的外在形式,如着装、发式、仪态[30]。
(三)锚定实践,深挖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的育人方法
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的实践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索。
1.构建“点—线—面”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实践模式。
美无处不在。美对于幼儿的吸引力是直接且强烈的。首先,教师可以根据幼儿园德育与美育的目标,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幼儿感兴趣的审美主题,如祖国、家乡、花草树木、江河湖海、桥梁建筑、劳动、诚实、勇敢、团结等,搭建德育与美育的桥梁。其次,从这个起点出发,师幼共同探索,生发出与主题相关但具体内容不同的主题线。最后,设置问题情境条件,提供同类事物引导幼儿将在点与面的典型活动中所获得的方法、技能进行迁移,帮助幼儿建立对这类事物的整体感知,并尝试感受与体会其深层次的美与善。如某幼儿园结合当地的特色,引导幼儿学唱本土民谣《月亮粑粑》(点),并发动幼儿、家长、教师找到更多的民谣,《杨裕兴的面》《南门口,真有味》等(点),这些点形成童谣这条线;由该线扩展到地方美食、民间游戏、标志性建筑等其他的线;最后,若干条线构成该地区的自然、艺术、社会等风土人情这个面。在这种美与德的融合与多维度的审美情境中,幼儿获得了审美体验和道德省思。
2. 幼儿具有情绪性强、思维具体形象的特点,应注重利用情绪渗透法。
道德的发展最初是道德情感的发展[31],将道德情感和超功利性的审美情感相互渗透,使幼儿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潜移默化地感受到更高的道德审美境界。教师要鼓励、引导幼儿在活动中积极地进行情感体验与表达,通过游戏、手舞足蹈、夸张的表情、语言表达等方式充分释放他们在艺术美、生活美、社会美中感受到的情感,接受之、向往之,最终自然而然地产生与之相对应的道德情感。
(四)评育共举,形成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的多元评价
时代的快速发展塑造出更多元的价值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价值冲突。人们对美的感受、理解与创作是没有标准且因人而异的,因此,德育与美育的评价一直是个难题。建构幼儿园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的多元评价体系,可以从目的、主体、内容、方法等层面进行变革,促成德育与美育评价本体的价值回归,达成评育共举的良好结局。
1. 明确评价的育人性和应用性。
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是借助美育的手段,“寓美于善”,让美唤起人内心深处的情感世界,使其体悟道德之美;是将德育的思想融入美育之中,“寓善以美”,引导人们在审美体验过程中逐步建立正确的审美价值观[32]。因此,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评价的目的不仅是获得一个结论,而是要明晰幼儿在审美与道德方面存在的特点和成长的需要,注重将评价反馈到幼儿的生活、游戏、教学等活动中,促进幼儿德育与美育的和谐发展。
2. 吸纳多方力量,构建“家—园—社”多主体评价机制。
教师(幼儿园管理者)、幼儿、家长、专业评估人员(如高校专家、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等)组成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评价团队,共同研讨并确认评价目标、评价内容指标、评价结果的解析与应用等。在评价途径上,教师要发挥引领者的作用,通过家长会、多方座谈会、微信公众号、直播等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交流与评价。
3. 努 力 健 全 德 育 与 美 育 协 同 育 人 评 价 的
内 容 。
德 育 评 价 应 着 重
构 建 以 道 德 认 知(Cognition)、情感(Emotion)和行为(Behavior)为核心内容的指标体系(简称“CEB 评价指标体系”)[33]。《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明确指出,“全面考查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34]。在德育评价的三个维度和美育评价的五个维度中,有一些维度交叉融合、互为支撑,可以尝试从这个角度开展德育与美育协调育人评价指标的讨论。一些道德行为具体表现为创造美的活动。创造美的活动带有道德的意味,可以将其带入具体情境中。如在慰问敬老院老人的活动情境中,通过给老人们唱歌、跳舞,表达对老人的关心和慰问。在艺术表演中践行道德行为,在道德行为践行中赋予艺术表演以道德的意义。
4. 选用科学适宜的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评价方法。
应注重评价情境的真实性,将评价融入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在连续的自然观察中对保教过程与质量进行评价[35]。通过描述性评价、成长档案袋评价、重要作品评价等方法,真实、连续地记录幼儿在德育与美育协同育人活动中的文字、图片、视频、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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