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宇:再议儿童与童年期分离是一种权利剥夺
王振宇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儿童发展心理学家。
儿童与儿童期的分离,首先剥夺了儿童的游戏权。随着儿童游戏权利的剥夺,同时也就剥夺了儿童的体验权。
儿童在游戏中,能体验什么呢?
首先,儿童能在游戏中体验到自身动作的重复、连接和组合带来的新成果。我们知道,动作是儿童智力发展的源头,动作是构成智力大厦的砖瓦。在学前儿童发展的过程中,儿童会不断运用已经掌握的动作去解决面临的新问题,而且还呈现出不同的水平。早期,儿童能逐步在动作水平上解决问题,后来,儿童能在表象水平上解决问题,最后,儿童能在抽象水平上解决问题。就本质而言,思维就是一种内化的可逆的动作的组合。儿童在游戏中,对自己的动作组合以及组合后带来的结果的体验,实际上就是一种宝贵的经验。这类体验越多,儿童的动作组合就越流畅,越巩固、越有效。这类体验,直接关系到思维的广度和深度,思维的质量和速度。儿童在这方面的体验越多,在大脑皮层中形成的神经廻路也越多,因而思维也变得越灵活。这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贪玩的孩子脑子活络”的原因了。“人类是灵活多才的学习者,能够利用许多不同的经验并遵循许多发展路径而向同一发展终点前进。”①所以,经验对儿童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自身的体验,是儿童获得直接经验的关键来源。
其次,儿童还能在游戏中体验社会角色的行为特点和心理感受。儿童游戏,尤其是角色游戏,主要是重演或想象社会生活中的特定人物和特定事件,其中蕴涵着儿童对人物和事件的认识。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告诉我们,观察学习是儿童学习的主要渠道。儿童看到的行为原型,会以编码的形式贮藏在大脑中,并在合适的时候以动作复现(如模仿、游戏等)出来。儿童能在这类活动中体验到人物间的行为特征和行为效应。因此,对于儿童来说,体验本身就是学习,而且是真正的学习。保障儿童的体验权,就是尊重儿童。剥夺儿童体验的权利,就是剥夺儿童学习的机会。可见,体验对于儿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从社会化发展的角度来看,体验有助于儿童角色系统和能力结构的形成。而我们知道,角色系统和能力结构的最终整合,正是自我形成的标志。可见,有关这方面的体验,关乎儿童社会化的进展和程度。至于对心理感受的体验,直接影响到儿童情绪和情感的发展。这一点不难理解,我就不再赘述了。
也许,以上的阐述过于理论化,有点费神,那就来看几个实例吧。
在西方,一岁半左右的儿童就开始自己拿着叉子或勺子吃饭,当然,刚开始时,吃的结果用我们的标准来衡量就叫“一塌糊涂”,不仅脸上出花,衣衫上狼狈,满桌满地也是残渣。但他们的孩子很快就形成了自己吃饭的技能和习惯。西方家长的可贵之出就在于不剥夺孩子自己吃饭的体验权,使儿童很快就能在吃饭时自立。而我们的家长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很多家长喂孩子吃饭的习惯一直要喂到进幼儿园之前。也有很多孩子进了幼儿园还要老师或阿姨喂着吃。许多家长抱怨孩子吃饭难,喂不进。据报纸上讲,有位奶奶给孙女喂饭,每顿饭要跑上千米,可见喂饭之难。如果我们早点让儿童自己吃饭,让他们体验到自己吃饭的好处,成人就会少累不少。当然,在孩子学习自己吃饭的过程中,不仅要让他们体验自己吃饭的乐趣,也包括让他们体验到不按时吃饭和不认真吃饭的后果。如果孩子坚持不吃饭,就不要严厉苛求或苦苦哀求他们吃饭。等到他们感到饥饿时再教育一番即可。
上海市中心的人民广场绿地上,养着一群广场鸽。很多家长会买一包玉米粒让孩子喂鸽子。有一次,我看到一位奶奶辈的人物在责怪小孩“你把玉米扔在这里干什么?这里又没有鸽子!看奶奶给你扔!”老人家固然身手不凡,把玉米准确无误地扔到了鸽子的嘴边。但我看到那小孩却怏怏地退到了边上,趣味索然。这位奶奶性子急了一点。其实,广场上的鸽子还没有饥饿到需急救的程度。只要看到小朋友撒玉米粒,倍受宠爱又经验老道的鸽子很快就会跟过来的。小朋友喂鸽子是一种人与动物的亲近活动,是让儿童体验自我的活动。即便孩子一开始投食不准,也是一种体验,让他知道怎样的动作才能投得远一些。这位奶奶操之过急,过于注重鸽子吃食的结果,却让孩子失去处一次喂鸽子的欢乐,失去一次体验的机会。孤立地看这一事例,也许我们感到这位奶奶的举动很可笑,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包括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这类越俎代庖的事不要太多哦!如今,不是到了连找对象都要由父母出面联系相亲,年青人谈恋爱的体验也快没有了吗?问题很严重耶!
我老是听到有人在抱怨自己的孩子“不专心”、“没长性”,“猴子屁股坐不住”。根据我的了解,造成儿童坐不住的最大原因,就是由于成人过于关注儿童活动的结果、活动的智育意义、活动的经济效益(划算不划算、得到什么奖品等),对孩子的活动干预太多,要求太高,心情太切,总是像赶驴似的,催着孩子去“干正事”,却舍不得让孩子化时间细细地体验活动过程的乐趣。孩子体验不到活动的乐趣,就不可能专心于活动的过程。久而久之,形成了心猿意马的习惯。许多发生在儿童身上的问题,其根源其实在成人的身上。在儿童的体验中,我们应该多表扬孩子努力的过程,不要只重视结果。而且,即使在表扬结果的时候,也要意识到表扬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努力的过程,鼓励孩子充分体验过程的快乐,体验坚持的好处,体验努力的愉悦,体验自身和同伴,总而言之人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成人往往更关注儿童的活动结果,不关注儿童活动的过程,就如上面提到的那位喂鸽子的奶奶,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此外,在儿童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让儿童充分体验自己的进步和成功,让儿童用自己的现在与自己的过去比,不要强调同伴之间的横向评比。日常我们经常使用的横向评比,无助于儿童对自己的有益体验,反而容易造成创伤性体验,对儿童发展是不利的。儿童的体验权不仅体现在游戏之中,更体现在各种实际活动中,包括幼儿园教学的课题的生成、活动的构想和实施、社会规则的遵守和适度的劳动中。在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中,如何保障幼儿的体验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大课题。根据我们的文化传统和教学习惯,我们更注重于对婴幼儿进行言语的灌输,而忽视让儿童亲身操作和体验。事实上,单纯的言语灌输也许能让孩子鹦鹉学舌,但很难引发儿童的情感和行为的变化,不可能达到预想的教育目标。目前,许多幼儿园开展的生成课程教学,让孩子们在活动中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想,这一过程中体验的价值肯定比知识的价值大得多。
我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适度的劳动”。记得我自己小时候最喜欢唱的一首歌叫《太阳光,金亮亮》,唱的是“要学喜鹊造新房,要学蜜蜂采蜜糖”,“幸福的生活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劳动的快乐说不尽,劳动的创造最光荣。”如今,儿童的劳动体验很少了,相传有的孩子面对盘子里的煮鸡蛋却无从下手,连鸡蛋皮都不知道如何剥!幼儿园也不组织儿童的适度劳动,放弃了劳动教育和劳动体验。发展到最后,不就是大学生不洗衣服、不打扫宿舍,不打开水,“小白领”不烧饭,年轻夫妻不带孩子吗!我曾在《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一书中说“让儿童承担一定的生活责任,如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收拾玩具,整理房间和游戏角等,培养儿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承诺负责,让儿童从小体验到社会规则与自己的关系。这远比考几个证书更重要。”②我为本文提供一组照片,反映的是我的外孙在丹麦的幼儿园中劳动的情景。每当冬季来临前,当地幼儿园会发动家长为幼儿园锯木头,劈柴禾,供教室里生火取暖用。小朋友们也和家长、老师一起参加。你们看,我外孙手戴小手套、脚登小胶靴,用自己家里的玩具推车装运劈柴,非常认真。其他小朋友也都在干自己能干的事。这是一次真正的劳动,并没有任何游戏的成分。劳动结束后,孩子们与家长和老师一起喝饮料、吃点心,体验劳动的成功和快乐。我想,在整个的活动中,小朋友们所运的木柴也许不够烧上三天的火,但对劳动的体验也许终生受用。那个幼儿园不仅让儿童参加备木柴的劳动,还让幼儿学会怎么生火,怎么灭火,怎么制作点心,并让孩子把自己制作的面包、糕点带回家与家人分享等。所有这些劳动,最重要的还是让儿童最大限度的体验劳动的快乐,体验自己生活能力的提高,体验自己在幼儿园里的成长。我想,让儿童在幼儿园里体验适度的劳动,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儿童与儿童期的分离,是一个十分严重又十分普遍的教育。其后果堪忧。但愿能引起学前教育界和广大家长的真正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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