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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琴“师说”(之十一)——培养儿童的良好行为习惯

  儿童良好行为、习惯怎样培养呢?

一、刺激的原则

1.适宜的刺激。“刺激”有“积极的”与“消极的”两种,前者引起积极的、好的反应;后者引起消极的,卑劣的反应。儿童小出生时无知无识的,他所看的、所听的和所接触的,都要印刻在他的记忆中。所以父母一方面必须事事以身作则,一方面必须选择优良的环境使儿童得到优良的刺激和印象。

2.实地施教,行胜于言。对幼儿的教育,不应用抽象的道理,而应用具体事例、动作。父母一方面应以身作则示范给孩子看,一方面要孩子以行动来表达、表现。不但道德要这样培养,知识也要这样教,先具体后抽象。应当多用真的或活的东西给幼儿看,让幼儿“玩中学”。

小结:关于“刺激”两条教育原则:

1)刺激必须优良;(2)刺激必须正确。

二、联念的原则:

      怎样能够使优良正确的“刺激”深刻在幼儿的脑筋里呢?
1)快乐的原则。凡能使小孩子快乐的刺激容易印刻在小孩子的脑筋里。小孩子是喜欢游戏的,我们就可以利用他的游戏心理去教育他。所以必须使幼儿对所学的东西发生兴趣与乐感。

2)凡刺激发生的时间愈长,次数愈多,那联念也愈牢固。比方我们教小孩子唱歌,我们先要把歌唱给他听,把调弹给他听;唱弹之后,又叫他唱;他唱得不对,又叫他这样唱那样唱;今天唱得不够,明天再唱;明天唱得不够,后天再唱,务使他能唱为止。这种练习原则说起来就明了,但做起来就不容易。

三、动作的原则
  (1) 幼儿开始学习的时候,父母要格外留心以免错误。无论什么事。第一次做得好,第二次就容易做得好;第一次做错,第二次就容易做错。

 (2)不要有例外。养成好习惯难,养成坏习惯易。做父母或做教师的要使小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在好习惯未成的时候,不准小孩子有例外的动作。不但在习惯未养成之时,不应有例外,就是习惯已养成之后,也不应发生与习惯相冲突的事情,以破坏已成之习惯。
3)儿童学习事物需自己学习。儿童生来好动,因为好动,就能与事物相接触,与事物相接触,就可以知道事物的性质,儿童的动作能力因此得着发展。若父母代替儿童做,儿童总是学不会的。总之,儿童的学习一定要自己学,父母不能代劳,要给儿童学的机会。

 

总结:

小孩子生来由三种基本能力:

感觉、联念、动作。
1)学习是反应与刺激的联合。
2)刺激必须要选择得适当。
3)要实地施教。
4)凡能使小孩子快乐的刺激容易印刻在小孩子的脑筋里。
5)凡刺激发生的时间愈长,次数愈多,那联念也愈牢固。
6)小孩子开始学习的时候,做父母的要格外留心,以免错误。
7)不要有例外。
8)儿童自己的学习。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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