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立德树人”——学前教育永恒主题
2025年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以“教育强国”与“全面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重要任务的国家行动计划与顶层制度安排。《纲要》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系统完备,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建成,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稳居世界前列,学习型社会全面形成,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跃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显著跃升,教育现代化总体实现”工作总目标。
对于学前教育而言,《纲要》提出以下五方面工作重点:
(一)立德树人,包括“素质教育”,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和“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科学教育,强化核心素养培育。
(三)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建立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优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
(四)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支持的教育评价和科学决策制度。
(五)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稳步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落实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以上内容的的核心是“立德树人”。这与包括陶行知、陈鹤琴等中国老一辈教育家的倡导与教育理想、信念、价值观以及审美取向基本一致。
陈鹤琴先生说过两段经典的论述:“中国的教育应当和外国的教育有所畛畦,它自有它的特性。‘这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就是中国教育唯一的特点,不苟同于其他各国的教育目的”。(引自《活教育要怎样实施的》,1944年)对于新中国幼儿教育所担负的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儿童,其中包括七项教养原则:
(一)要使幼儿全面发展。
(二)教材内容和教学法要和幼儿实际的生活相结合。
(三)要使幼儿习惯于集体生活。
(四)培养幼儿独立活动的能力。
(五)必修作业和选修作业必须适当配合。
(六)幼儿教育必须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
(七)要有计划地进行教学。
(引自《幼儿教育的新动向》1951年)第一段强调,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一切教育应有目标,即“学习做人”,幼儿园、小学的儿童及其活动应围绕这一目标开展。第二段阐明,任何教育的内容、形式应与社会生活、社会制度的性质、发展取向相一致,教育不能脱离社会,即“社会中的教育”。
结合现在时代的进步与国家、社会的发展,我们的幼儿园、小学应该具有怎样的性质、目标与怎样体现、实现呢?同时,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活动不仅要适应儿童“天性”“潜能”以及“个性”等自身成长的需要,更要帮助儿童适应环境,培养“健全身体”“良好习惯”与“独立性”、“审美取向”,在与其他儿童共同游戏、生活中,激发“爱”的情感、情怀与“建设”“创造”的信念、能力。
幼稚时期对于儿童一生非常重要!所以幼稚教育是儿童的基本教育,亦即人群的基本教育。我们要培养健全的人格,促进健全的社会,第一需注重幼稚时期的教育。
现在的儿童,就是未来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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