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24〕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疗保障局:根据《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编制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现予发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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