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健室设置标准要求,详细罗列,建议收藏!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幼儿园保健室的设置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础配置要求
1. 面积与布局
保健室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需独立设置且远离幼儿活动场所,避免交叉感染。若幼儿园规模较大或需设置隔离室,隔离室面积应单独配置(不少于4平方米),并与保健室物理隔断,配备独立厕所和消毒设施。
需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配备防暑保暖设施(如空调或暖气)及流动水洗手设施。
2. 基本设备
医疗设备:
a.儿童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
b.体重秤(杠杆式)、身高计(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量床(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以及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
c.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箱等。
消毒设备:配备有卫生消毒设备、紫外线消毒灯、常用消毒液(如酒精、84消毒液)。
药品与器械:外用药(如创可贴、双氧水)、常用医疗器械(镊子、剪刀、压舌板)、敷料等,药品需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有效期。
二、隔离室设置要求
1. 位置与隔离措施
隔离室需与保健室相邻但独立封闭,入口处设隔离衣存放区,进出需更换隔离衣并消毒。
2. 消毒管理
隔离室需配备专用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每日进行环境消毒,患儿离开后需彻底终末消毒。
三、人员与制度管理
1. 人员资质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
根据预招收儿童的数量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比例配备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可配备兼职保健人员。
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2. 工作制度
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晨检、全日观察制度,建立幼儿健康档案,记录疫苗接种、体检结果及疾病史。
药品管理:药品采购需通过正规渠道,分类存放并标注有效期;
应急预案:制定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定期组织教职工急救培训。
四、卫生与安全规范
1. 环境卫生
每日清洁消毒,重点区域(如门把手、玩具)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空气消毒每日至少1次。
保健室不得存放私人物品,非工作人员及健康幼儿禁止进入。
2. 食品安全与健康教育
监督园内膳食营养搭配,定期检查食堂卫生,指导保育员规范操作。
定期向教师、家长普及疾病预防知识(如手足口病防控、科学洗手方法)。
五、法规与监督
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室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仅承担预防保健职能。
卫生健康部门定期检查保健室设施及制度执行情况,未达标者需限期整改。
总结:幼儿园保健室需兼顾医疗专业性、卫生安全性和管理规范性,通过标准化配置、严格制度执行及人员培训,为幼儿提供安全的健康保障环境。具体实施时需结合地方政策调整。
参考来源:深圳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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