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学前教育法》丨园长该怎么看、做什么、准备什么
作为中国首部专门针对学前教育领域的法律,《学前教育法》不仅为幼儿园的办学规范和发展方向奠定了法治基础,更为园长们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导。
对于每一位在园所日常运营中负责决策和管理的园长而言,理解并运用这部法律已经不再是一个“选项”,而是必须落实的基本任务。
这篇文章,我们将为园长解读《学前教育法》中的关键条款,并为园长提供具体的操作建议,让你从这部法律中读懂行业的未来趋势,知道自己该怎么调整园所的运营和管理方式。
01
《学前教育法》全文概览
《学前教育法》全文共9章85条,它从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到责任主体的法律义务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简要概括为:
第一章
总则(第1-12条)
明确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属性、普惠性目标,规定政府主导、科学保教、保障公平三项基本原则,界定各级政府财政投入责任。
第二章
学前儿童(第13-21条)
专章规定儿童权利,禁止任何形式入园考试,保障残疾儿童平等入园权,严禁组织商业性活动。
第三章
幼儿园(第22-34条)
规范设立标准,要求新建小区“五同步”配建普惠园,禁止公办园转制为营利性民办园。
第四章
教职工(第35-44条)
强制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建立虐待儿童等行为从业禁止制度,保障教师工资与继续教育权利。
第五章
保育教育(第45-54条)
旨在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升保教质量。
第六章
投入保障(第55-67条)
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机制,制定普惠园收费标准,对农村地区给予财政倾斜。
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68-75条)
要求县级政府落实监管,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投保校方责任险。
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76-83条)
旨在完善责任体系,健全追究制度。
第九章
附则(第84-85条)
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说明,明确法律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1日。
02
这部法律对园长运营的影响
作为园长,你必须清楚哪些条款对你的园所运营最具影响力。我们挑选出5个关键条款,带你深入解读。您也可以点击这里,查看法规完整版逐条解读。
1.公益性定位:民办园再也不能“做生意”
第3条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普惠包容。
解读:这条规定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公共性质,意味着幼儿园不论公办还是民办,都必须回归教育服务的“公益性”,不能再像经营企业一样单纯追求盈利。
影响:民办园需要特别注意,不能通过盈利性活动或隐性收费来获取额外收入。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必须公开透明。如果幼儿园存在“利益驱动”的收费行为,必须立刻审视并整改,确保不触犯法律底线。
园长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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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园内“财务合规自查”,核对收费是否符合省级政府制定的普惠园收费标准,清理不合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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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收费标准和课程内容公示文件,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必须在园区显著位置公示,确保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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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育服务内容清单,避免偏离“公益性”教育本质。
2.小学化严格禁止:教育内容不能偏离“儿童本位”
第56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
解读:严格禁止“小学化”,即禁止在幼儿园进行与小学教育相似的教学活动,包括提前识字、算数等内容。家长的“小学化期待”不能通过教育实施来满足。
影响:如果你的园存在提前教授拼音、数学、识字等内容的情况,必须立刻整改。且幼儿园必须通过课程内容的调整,确保符合学前教育的“游戏为主、活动为主”的教育原则
园长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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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课程内容,进行“小学化”风险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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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明确告知家长“早期教育不是提前学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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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课程内容调整为符合儿童发展规律的活动化、游戏化内容。
3.教师资格与专业发展:从“教师人力”到“教师能力”
第37条 担任幼儿园教师应当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解读:这条条文明确规定了教师资质管理,意味着园所的用人标准将不再仅限于学历和证书,还必须重视教师的持续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
影响:必须对园内教师资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教师都持有合法资格证书。对于教师的培训、成长和考核,要有系统性和持续性,不能仅停留在“做过”而是要做好“后续支持”。
园长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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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启动教师资质核查,确保符合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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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确保每位教师都能持续成长,参与必修课程和专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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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教师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教师的职业发展与园所发展紧密挂钩。
4.家长权利保障:从“管理型”到“共育型”
第58条 幼儿园应当主动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交流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状况,指导家庭科学育儿。
解读:这条强调了家长在学前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园所必须为家长提供透明的教育信息,并允许家长有足够的权利来参与和监督。
影响:园所不能再通过“家长不参与”来管理家园关系,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应纳入到园所的管理和教学改进中。家长与园所的关系将由“单向服务”转向“双向互动”,园长和教师必须更注重家园共育。
园长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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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家园沟通机制,定期开展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课堂等互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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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家长协议,明确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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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长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并反馈家长的意见与建议。
5.监管与责任:园长是法律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第82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园长不仅要确保园所正常运营,还要对园所的每一项活动、每一项决策负责。如果园所存在违规行为,园长将成为法律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影响:园长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管理行为将不再是“内部管理”的问题,而是“法律合规”的责任。在任何涉及安全、质量、课程等方面的决策中,园长都要提前进行合规性评估,确保不触犯法律。
园长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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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自身及团队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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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园所合规检查清单,定期评估并修正园所管理的每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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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所有业务决策都有合法依据,并在法律框架内操作。
03
园长该做什么?
作为园长,你现在需要做的是从法律和合规的角度,重新审视和调整园所的运营模式。具体步骤包括:
全员学习:立刻组织全员开展《学前教育法》培训,帮助团队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制度梳理:对园内的各类制度进行合规性检查,特别是家长协议、教师合同、课程设置等核心文件,确保符合新法要求;
合规运营:建立合规监管机制,园长要定期检查园所的运营活动,确保教学、收费、人员管理等符合国家法律要求。
《学前教育法》为学前教育行业设定了全新的法律底线,影响着园所的方方面面。园长不再是简单的运营者,而是合规管理的责任人。
从今天开始,园所的每一项决策都需要站在法律的框架下,你的工作不仅要实现教育目标,更要保障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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