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眼保健科普知识
0-3岁:这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儿童的视觉系统在这个阶段快速发育。
3-6岁:这是视觉发育的敏感期,也是预防视力问题的最佳时期
6岁前的视觉发育状况影响儿童一生的视觉质量。
儿童眼病一定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治疗,让每位儿童都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国家卫健委2021年制定《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提出要为0-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屈光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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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光发育是自出生后星现阶段性动态改变的过程
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出生(未成熟)-视觉经验刺激-12岁(视觉形态与功能发育完善)
视觉发育关键期:0-3岁
0~3月,不会固视,会被脸孔、明亮或运动的物体所吸引
3个月,平稳“跟随“运列的物体,也能将视线固定在某物体上。
4个月时,开始建立立体视觉
5个月时有较好的集合和调节功能及部分融合功能
6个月,距离及深度的判断力也继续发展
1岁时有较好的融合功能
1~3岁双眼视觉发育,3岁为关键期,3-6岁基本完成
6~8岁双眼视觉发育基本完善成熟
9~11岁双眼视觉稳定期
屈光发育-远视储备的变化
眼轴的发育-眼球前后径的长度
新生儿的眼轴长度约为16.5 mm,
出生后3月龄时约为19 mm,
9月龄时约为20mm;
在3岁之内增长较快,共约增长5mm
6岁时约22.46mm,随后每年平均以0.09mm的速度增长,
7-8岁时增长幅度最为明显(0.22mm)15岁时约23.39mm
3~15岁一般增长较为缓慢。
6到11岁,特别是7到8岁这个阶段,孩子的眼轴增幅最为明显。在这个阶段如果能做好眼轴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眼轴长度的异常变化,提前介入近视干预和管理,近视管理效果更好、获益更大。
不同研究结果显示同时期儿童的屈光状态具有一定差异,但总体趋势:
相对远视-相对正视或近视发展,过程不可逆。
出生至3岁是屈光度变化最大时期,1-2月龄儿童远视屈光度最高,随后等效球镜度数下降
儿童视力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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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行为
•新生儿:对光有反应,强光刺激下会闭眼;
•1-1.5月龄:能注视大的物体,出现同向性固视反射及再固视反射,有追视
*2-3月龄:固视,目光能随物体移动180°范围;
•4-6月龄:手-眼协调;
•7-9月龄:能稳定固视,可同时玩弄两个以上的物体
•I岁左右:能用手指端准确取起细小的物体,如黄豆,花生米;
•1.5岁:会翻,看图书,会搭积木,会识别简单的形状;
•2岁前后:能模仿画线条;
*3岁左右:孩子能认识更复杂的形状,如菱形,椭圆形等,能识别颜色。
视觉保护
光线保护
自然光线是所有照明中最理想的照明,儿童房间尽可能提供自然光线,可以使用窗帘或百叶窗降低光线强度,减少强光对眼睛的刺激;
研究结论:
低日光暴露与眼轴伸长、近视相关。
高强度光照(≥10000lux)可减少近视发生与眼轴增长。
动物实验:高照度环境可有效减少实验性近视
• 白天小睡时避免使用完全遮光的窗帘或百叶窗,白天完全黑暗会扰乱婴幼儿昼夜节律;
• 尽可能在儿童视线高度处安装窗户,以引进自然光线,同时促进视觉、听觉、嗅觉等感知觉发育;
• 避免长期的强光刺激(如高度数的灯泡、壁灯、闪好的费光灯等),以减少强光对视神经系统的损伤;
• 在儿童阅读和学习的视线范围内避免直射光源原,台灯应放置在视线范围外,书桌与窗户成直角放置、或放在侧面,避免放置在窗户对面。
•若夜间婴儿需要喂奶,可以暂开夜灯,待婴儿睡着后立即关灯:
• 如果儿童怕黑或拒绝在漆黑的房间睡觉,可使用红色夜灯(红色夜灯光线波长较长,亮度较低,提供柔和的照明,可减少蓝光对褪黑素分泌的抑制作用,有助于促进睡眠)。
电子屏幕保护
•在用餐或玩耍时,全神贯注于孩子,并将手机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避免看手机;
• 避免让电视作为背景,以免分散儿童的注意力;
• 代养人尝试将个人屏幕时间放在孩子上床睡觉后;
• 在看电视时,室内需要有一定的背景光线;
•看电视的距离需要在2.5米以上,并且视线与电视机中线同高;
• 睡前一小时避免观看电子屏幕,以免影响入睡;
保证充足睡眠
正常的昼夜节律对眼睛发育有着重要作用,睡眠紊乱可能会干扰或中断控制眼球正视
化生长过程的调节机制,从而导致屈光不正。
0-3个月:14-17小时/天
4-12个月:12-16小时/天
1-3岁:11-14个小时/天
3-5岁:10-13小时/天
5-11岁:9-11小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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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视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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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视的分型
内斜视:俗称“斗鸡眼〞,是指一眼或两眼的视线向真侧偏斜,常见于儿童。
外斜视:是指一眼或两眼的视线向外侧偏斜,儿童在看远处物体时尤为明显。
垂直斜视:垂直斜视是指一眼或两眼的视线向上/下偏斜,均为非共同性。
旋转斜视:旋转斜视是指角膜垂直子午线上端斜向鼻测(内)/颞侧(外)。
斜视的原因
遗传因素:家族中有斜视病史的儿童更容易出现斜视问题。
眼球肌肉发育异常:儿童眼球肌肉发育不均衡或异常,可能导致眼睛无法正常对准,形成斜视。
屈光系统问题:高度近视、远视或散光等屈光问题未得到及时矫正,可能诱发或加重斜视。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某些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导致中枢管制失调,多表现为共同性内斜视。
视功能发育:双眼单视功能尚未发育成熟,不能很好的协调眼外肌所致。
其他:发热。感冒及手术外伤后,惊吓,情绪紧张或过分精神压力也可诱发。
斜视检查流程
视力测试
通过标准视力表检查儿童的视力水平,评估其视觉清晰度和可能存在的视力问题。
眼球运动功能检查
眼位检查、斜视度测定、眼球运动、AC/A、牵拉实验等。
屈光检查
通过验光确定儿童是否有远视、近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问题,这些可能与
斜视相关。
双眼视觉功能检查
如同视机检查,医生可以准确判断患者是否存在斜视,评估视觉三级功能:同时知觉、融合视觉、立体视觉。
斜视的治疗
非手术治疗方式
01配戴矫正眼镜
内斜:伴远视全矫配镜;伴近视低矫配镜
外斜:伴近视全矫配镜;伴远视低矫配镜/不予矫正
有复视的斜视:三棱镜
02双眼功能训练
通过特定的眼肌训练和视力练习,帮助儿童改善眼肌协调能力,纠正斜视。
03药物治疗(散瞳药)
屈光型调节性内斜视:阿托品散瞳
中小度数内外斜视:A型肉毒素
手术治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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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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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的基本概念
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下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者。
常见弱视的原因
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儿童屈光不正,
如远视、近视或散光未及时矫正,或两眼屈光参差可能导致弱视。
斜视
儿童斜视使得双眼无法协同工作,长期下来可能引起弱视。
先天性因素
一些儿童由于先天性眼病或遗传因素,出生后就存在弱视的风险。
不同类型的弱视
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性弱视
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1.50DS,或柱镜相≥1.00Dc)
未矫正的屈光不正(远视性屈光度数≥5,00Ds、散光度数≥2.00Dc,近视度数≥6.00Ds)
斜视性弱视
当一只眼睛经常处于偏斜状态,无法与另一只眼睛协同工作时,可能导致斜视性弱视。
形觉剥夺性弱视
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完全性上脸下垂等。
弱视的检查
眼位检查
检查是否有斜视,尤其内斜视,是斜视性弱视关键的诊断依据
视力及验光
检测儿童限睛的屈光状态及视力水平,判断是否存在远视、近视或散光等问题,是诊断弱视最基础和常用的方法。
眼底检查
检测儿童限睛的屈光状态及视力水平,判断是否存在远视、近视或散光等问题,是诊断弱视最基础和常用的方法。
弱视的非手术治疗
选择合适的眼镜
根据儿童的视力情况和医生建议,选择合适度数的眼镜,以帮助儿童达到矫正视力。
遮盖疗法
单眼弱视儿童,配合使用眼罩遮盖正常眼睛,迫使弱视的眼睛工作,以改善其视力功能。(年龄越大/两眼视力相差越多,遮盖时间越长)
视功能训练
通过一系列的功能训练,如特定的视觉刺激、追踪移动物体等,来提高双眼的调节力和立体视觉能力。
遮盖疗法
7岁以下
重度弱视(视力为0.16~0.2)儿童:每天给予6小时的遮盖可以产生与全天遮盖疗法相似程度的视力提高。
在中度弱视(视力为0.25~0.6)的儿童:每天给予2小时的遮盖与每天6小时的遮盖治疗效果是相似的。10岁及以下年龄的弱视患者:遮盖疗法的治疗效果是肯定的,若治疗3~4个月视力提高不理想可延长遮盖时间或转换为光学压抑。
12~17岁的大龄儿童:遮蓋的效果与之前是否进行过弱视治疗有关,若未接受过弱视治疗,遮盖疗法仍可提高弱视眼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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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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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泪道阻塞处理原则
小儿泪道阻塞处理原则:4月、6、8、12:一般小于4个月可行泪囊按摩,4-6个月可加压冲洗,6个月可探通,8个月可置管,12个月可经鼻窥镜手术
泪囊按摩手法:
• 使用生理盐水沖洗结膜囊
• 用拇指或示指指腹压迫泪囊,按在鼻根及限睛的内眦中央的部位,注意要覆盖上下泪小点
•有一定力度的向内下按压,指腹不要与皮肤有滑动摩擦
• 通过按压,将眼内的液体压入泪囊,利用液体压力使鼻泪管下端阻塞的膜给冲开。
眼外伤的处理
•避免触摸、操搓眼睛或对眼睛施加压力;
•避免尝试移除进入眼睛的物体,对于小颗粒,抬起眼睑并快速眨眼,尝试用泪水冲走颗粒,如果没有,请闭上眼睛并寻求治疗;
• 请勿在眼睛上涂抹药膏或药物;
• 轻轻覆盖眼部割伤或刺伤;
•只有当研究进入化学品时,才用大量水冲洗。
•寻求医疗专业人员的帮助,儿科医生或眼科医生可以进行全面的眼部检查,评估伤害的程度,并提供适当的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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