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颁布:幼儿园必备肖像使用协议模板来了!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为学前教育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幼儿园即将进入新阶段,以下这些重点一定要知道——
01/8种行为可能违法幼儿园管理者必知
🔍违规组织活动: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违背身心发展规律或与年龄不符的商业、竞赛等活动。否则,可能被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侵犯儿童权益:第二十一条指出,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等受法律保护。幼儿园及教职工处理儿童个人信息,需经家长同意。违法可能担民事赔偿,严重或被追刑责。拍摄幼儿视频等务必谨慎,签署肖像权协议。
🔍幼儿园变更终止违规:第三十一条规定,幼儿园变更、终止应按规报告公告,办理手续并妥善安置儿童。不然,可能被责令改正、罚款,责任人受处分。
🔍教师资质问题:第三十七条表明,担任幼儿园教师须取得相应资格。违规的幼儿园可能被责令整改、罚款。
🔍合同未备案:第四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应与教职工签合同并报教育部门备案。未做到可能被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会被罚款。
🔍保障教职工权益不力:第四十六条规定,幼儿园及举办者须保障教职工权益。不履行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会被罚款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方式小学化:第五十九条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教育方式,校外机构也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小学课程培训。违反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违规收费:第六十九条规定,幼儿园收费应专款专用,不得违规收费、推销商品等。违规将被责令退费、罚款。
02/幼儿园运营管理中必备的协议有哪些?
在以上8项需要注意的事项中,“合法使用在园幼儿的肖像”是园所可以立即开展的工作,这就需要起草一份《幼儿肖像权使用协议》并快速与家长沟通、统计、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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