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富兰克林的13个自律清单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年1月17日﹣1790年4月17日)是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人。富兰克林身兼多重身份,分别为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物理学家、外交家、文学家、实业家、社会活动家、哲学家、出版商、印刷商、记者、慈善家等。
他曾参与起草美国的多项重要文件,包括《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在《富兰克林自传》中他提到,他在19岁时就给自己定下13项行为规范。一个人如果在这么年轻就能做到如此自律,也难怪他会有如此成功的人生。
这些美德名目及其规戒是:
一,节制。
饭不可吃胀。
酒不可喝高。
二,缄默。
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谈。避免碎语闲言。
三,秩序。
四,决心。
去做该做的事情,做就做到心想事成。
五,节俭。
不花于己于人没有好处的闲钱,杜绝浪费。
六,勤奋。
珍惜时光。手里总忙有益之事。剪除一切无谓之举。
七,诚信。
不害人,不欺诈。
思想坦荡,公正;说话实事求是。
八,正义。
不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行为永不沾边,利公利民的应尽义放手。
九,中庸。
避免走极端。忍让化冤仇。
十,清洁。
身体、衣着、居所,不许不干不净。
十一,平静。
不可为小事、常事或难免之事搅乱了方寸。
十二,贞洁。
少行房事,除非为了身体健康或传宗接代;千万不可搞得头脑昏沉,身体虚弱,或者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平静或声誉。
十三,谦卑。
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
在书中他并没有贪心到一步到位,他说:“意图把这些美德养成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全面开花,分散了注意力,而应当一次专注于一项,等把这一项掌握透了,然后再试下一项,这样循序渐进,直到我把十三项统统做到。”
就像做数学题一样,如果错题都改正了,成绩自然提高。作为一个人也一样,如果克服了自身人性的弱点,自然愈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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