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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贤等:学校德育评价改革的若干问题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德育评价是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评价对于改进德育方法、优化德育过程、检验德育效果、提高德育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德育评价的重点是学校德育评价。推进学校德育评价改革,必须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顺应国际教育评价发展的趋势,又立足新时代国家战略发展,构建新时代德育评价体系。

澄清德育评价的根本目的,明确“为什么评”

 

学校德育评价,首先要明确为什么而评价。德育评价不能离开其目的。德育目的是检验德育效果的最终标准。所以,为什么而评价当是德育评价的首要问题。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德育评价目的,就有什么样的德育评价。

 

以鉴定、检查、考核为主要评价方式的德育评价基于目标来展开,以检验目标的达成度为出发点,即预先确定评价目标,将评价目标作为评价的出发点和根本依据,评价过程就是把目标细化,然后对照细化的目标点,一一比对,看是否达成了目标。这样的德育评价,评价标准的制定和评价活动的实施往往是评价者大包大揽,与被评价者无关。这实际上是依据社会的需要对德育活动的社会价值进行判断。这个过程实质上是对学校、对人的控制,通过控制学校和人的行为来达到社会预期。这样的德育评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如果德育评价仅仅停留于此,则是极为有害的,因为它把关注点放到了通过外在标准控制评价对象,并且以是否达到评价标准来鉴定评价对象,如通过打分,把被评价的学校分成不同的等级,把被评价的学生的品德贴上高中低标签并与奖惩挂钩。这实际上是把德育评价当作了控制手段,把德育当成了控制手段。这样的德育评价使得评价对象的发展被外在的评价标准所“绑架”,失去了发展的主动性。于是,“你评你的, 我做我的”局面就会出现。当前,这样的德育评价仍然存在。

 

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社会与个人美好生活的促进。从根本上来讲,德育不是控制,而是成就。德育旨在使学生过完满的生活。完满的生活,首先是一种德性生活。德育评价,无论采用什么方式,运用什么方法,都不能背离这一初心。

 

从德育的根本目的出发,学校德育评价不仅要检验德育目标的达成度,更要促进德育过程的改进。促进德育过程的改进,就是要把德育过程的全部信息纳入评价范围,关注过程的变化,通过形成性评价提供有用信息,及时寻找产生变化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以促进德育工作的切实改进,以促进学生品德的健康发展。

 

从根本意义上来讲,德育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通过德育评价,向教育管理部门提供德育发展数据,以使决策的针对性更强、科学性更高;通过德育评价,发现学校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调整优化德育过程,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通过德育评价,发现学生成长中遇到的问题,以帮助学生克服障碍,从而更好地成长。因此,学校德育评价必须将目光放在德育工作的改进上,尊重德育的特殊性,把落脚点放在人的发展上。

 

首先,学校德育评价要服务新时代人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为新时代德育评价指明了发展方向。我们的教育就是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德育评价必须以此为纲。德育评价活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基于生命,围绕生命,为了生命。如果单纯通过分数来判断德育效果,这是把德育评价简单化,是对生命主体性的漠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分数成了学生道德学习的目的。德育评价是手段,人的发展才是目的。德育评价“唯分数”,是将手段当作了目的,这是本末倒置的,背离了新时代的教育发展战略,更阻碍了人的发展。

 

其次,学校德育评价必须以道德的方式展开。道德是社会和个人的一种特殊的价值规定性,既是一个社会实现共同生活的价值共享方式,又是个人实现自我价值、提高精神品质、追求美好生活的存在方式。德育是道德的事业。“教育者对于‘道德’特征的认识和把握,潜在地决定了学校道德教育特殊的性质以及活动的效果。”德育评价必须高扬道德的旗帜,以道德的方式展开。缺少对“道德”把握的评价方式,虽然名为“德育评价”,事实上是无助于德育目的的达成的,也缺少对德育特殊性的尊重,缺少对道德本质特性的考虑。只有从道德的本质特性和德育目的出发,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德育评价方法的优劣,选择合适的德育评价方式方法。

 

再次,学校日常德育评价必须将关切的重点放在德育过程的改进上。“学校德育主要发生于日常生活之中,学校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其影响远远大于学校为学生道德发展所刻意安排的各种轰轰烈烈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德育更应是一个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结果。专注检验目标达成,这是结果性评价,无法看出评价对象的努力和进步程度。事实上,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品德变化都是动态的。德育评价应从动态上把握评价对象的变化。增值评价能很好地达成这一点。增值评价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进步幅度:第一,能有效激发学校德育工作的活力,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发展;第二,能有效激发教师德育的积极性,促使其增强德育自觉,创新德育方法;第三,能有效激发学生的上进心,满足学生的成就感,促进学生不断进步。从发展的意义看,增值评价确实拥有可以期待的远景,需要积极探索。

 

把握德育评价主体,明确“谁来评”

 

根据评价主体的身份,德育评价可以分为他人评价与自我评价。就学校德育评价来说,以此维度分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外部评价,即社会对学校德育的评价;另一类是内部评价,即学校对自身德育工作的评价。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学校德育的外部评价,政府都是代表社会作为唯一评价主体存在的。这是由当时政府的角色决定的。政府进行德育评价是必要的,也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不过在发展过程中,政府作为单一德育评价主体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第一,评价内容片面。政府评价管理意味浓厚,以规范学校德育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对其他方面重视不够,导致评价内容的全面性不够。第二,评价标准单一。政府评价往往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辖区内所有的学校,一把尺子量到底,而不顾各学校的历史和现实差异,不利于学校进行德育特色创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主体性的发挥。第三,评价结果使用功利化。政府评价的结果往往与学校达标升格、评选表彰等挂钩,功利性太强,导致很多学校不择手段应对上级评价。第四,也是最主要的是,政府在德育评价过程中,从评价标准的制订、专家的遴选到评价过程的实施,政府几乎控制着整个评价过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就使得德育评价的公正性大打折扣。正因如此,针对政府作为学校德育外部评价的唯一主体,各地改革呼声不断。

 

学校德育内部评价,评价主体最常见的是教师,以班主任和德育学科教师为主。与外部评价人员相比,学校教师更熟悉学校的情况,更容易发现学校德育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所以由他们进行评价,能够更加贴近学校德育实际,更能避免德育评价的盲目性。不过,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由教师进行德育评价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大部分教师评价的专业性不够,所用的分析信息随意性较大,评价程序不严谨,评价标准也比较随意,德育评价往往成了对德育工作的总结,评价的科学性存在问题,很难真正起到诊断、改进的作用。教师评价的准确度不高,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问题。学校德育由教师单方面来评价,还有一个更突出的问题就是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自己的意愿得不到表达。

 

基于评价主体单一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明确提出:“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就德育评价来说,多元主体参与不但体现出德育评价过程的公平与民主,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全面性。在德育评价中,不同的主体可以从更宽广的视角分析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克服评价的偏见,真实反映评价对象的原貌,提高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当前,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德育评价机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2015 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改变的若干意见》,部署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格局。随着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要从对教育管办评的包揽逐渐向更多地承担宏观管理与指导、提供服务的方向转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需要将学校德育外部评价职能让渡给社会。政府需要明确自身职能定位,对学校德育评价不能大包大揽,应划清与社会的职能边界。

 

其次,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以往的德育评价主体,往往将学生排斥在外,将学生当作单纯的德育评价客体来看待。学校德育效果最终体现在学生身上,没有学生主动参与的德育评价,评价结果对学生来说就是与其无关的。评价的一个关键,在于评价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得到评价对象的认同。没有学生参与的学校德育评价自然很难得到学生的认同。所以,作为学校德育的对象,作为学校德育的感知者,也作为学校德育评价的服务者,学生理应参与学校德育评价中,发出学生自己的声音。学生作为德育评价主体,一是要参与对学校德育过程的评价,二是要参与对德育效果的评价。学生对德育效果进行评价,一是可以学生互评,二是可以学生自我评价。从德育实践来看,尽管公正、客观的他人评价对学生认识自己、改进自己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学生自我评价更是有着特殊的意义:自我评价更能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促进学生深入反思,激发道德自觉,从而正视自己,主动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在重视学生主体性的基础上,一定要建立健全包括学生在内的多元主体德育评价体系,让德育评价真正成为社会、家长、教师、学生等广泛参与并协商的过程。

 

再次,必须重视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发展。在德育评价主体多元化发展过程中,由专家、学者组成的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被给予厚望。2013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整合和利用好相关评价力量和评价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以及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第三方评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具有独立性。第三方评价与被评价方无隶属关系,因而可以不受干扰地进行评价。第二,具有公正性。由于第三方评价具有独立性,因此有助于保障评价过程的公正、公开。第三,具有专业性。第三方评价机构拥有专业的评价人才和技术,拥有专业的理论基础和工具,可以大大地提高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增强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不过,当前,第三方评价机构总体上相对较弱,信誉不高,需要大力培育。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政府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规范第三方组织的发展。政府要审定教育评价行业准入制度,审定第三方的资质,鼓励第三方良性竞争。第二,助力第三方发展。政府应开放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渠道,逐渐扩大使用第三方德育评价的服务。第三方评价机构本身应该做到:立足于服务学生终身发展,推动教育质量提升,确立教育评价行业服务标准;完善评价专业标准,加强理论探索,提高评价信度。

 

理清德育评价内容,明确“评什么”

 

学校德育评价的对象归根结底就是德育运行系统。德育运行系统包括德育的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德育的过程是由德育工作来运行的,德育的结果体现在学生的品德发展上。德育评价就是要对德育工作及其结果作出价值判断。所以,德育评价的内容,包括德育工作评价和学生品德评价两个方面。

 

学校德育工作评价内容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宏观上,是对学校层面德育工作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德育工作领导机制、德育保障措施落实、德育队伍建设、校风校纪等;微观上,是对班级德育工作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班风建设、班集体活动情况、学生违纪情况、班主任工作水平等。

 

 学生品德评价包括道德品质、法纪品质、政治品质和思想品质四个方面的评价。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品德发展水平主要考查学生的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理想信念四个方面。一些学校还在《小学德育大纲》《中学德育大纲》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了校本学生品德评价的内容。

 

(一)德育评价内容存在的问题

 

首先,评价内容不全面。就学生品德评价来说,我们知道,品德结构是知、情、意、行的整合结构。道德认知是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基础,而道德意志是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行为的中介。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所以,完整的学生品德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四个方面。但从现实来看,学生品德评价更多地评价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两个方面。这从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品德发展水平评价可见一斑。“行为习惯”考查要点是学生在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环境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公民素养考查要点是学生在珍爱生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乐于助人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单纯重视学生道德认知与外在行为评价在学校也是常见的。比如,德育课考试,考查的是学生的认知。存在的问题是,尽管有的学生考试考了高分,但没有道德情感体验的道德认知是不能内化为道德观念的。又如,学校评选好人好事,谁做的好事多,谁就受到表彰。存在的问题是,没有良好动机的道德行为不能称得上是道德的。这是以孤立的道德认知代替品德,以孤立的行为代替品德。不全面的学校德育评价无法真实反映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品德水平,甚至会带来更大的负面结果。例如,有的学生为了受表彰,每天从家里拿钱交给老师,谎称是捡到的。这就是伪善。品德评价是复杂的,我们要对这种复杂性给予足够的重视。

 

其次,评价指标不合理。评价内容是相对抽象的,要做到有效测评,就必须将评价内容化为一个个评价指标。不同学校使用的德育评价指标差别比较大,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德育评价不但要关注各学校德育的一般性,还要考虑各学校德育的特殊性。但是,不能因为各学校德育的特殊性而违背德育评价的科学原则。当前,不少学校的德育评价指标达不到统计科学要求的水平,更多地是靠感觉、靠经验来赋分,这是其一。其二,在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程度是不同的,德育工作的重点是不同的,所以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品德评价指标也应该是有差异的。可是,在很多学校的小学六个年级,德育评价指标基本上是一样的,中学的情况也是如此。其三,德育评价是为现实德育改进服务的,随着德育工作重点的变化,德育评价指标要有相应的变化,权重也应有所变化。而在当前,很多学校的德育评价指标稳定性有余而变化性不足,甚至长期不变。德育评价指标要有一定的稳定性,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也不能一成不变而根本不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四,德育评价指标是为落实评价服务的,所以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一些学校的德育评价指标还比较抽象,不便于操作,不利于评价者很好地把握评价内容。

 

 (二)解决德育评价内容问题的策略

 

针对学校德育评价内容存在的问题,在开展德育评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坚持学校德育全面评价观。评价指向要兼顾各方面,内容要全面。就评价对象而言,不仅要对德育中的人进行评价,还要对德育过程的资源进行评价。就德育中的人而言,不仅要对学生进行评价,还要对教师进行评价。对学生进行评价,不但要评价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行为,还要评价学生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对教师进行评价,不但要评价教师的师德,还要评价教师的德育能力。就德育过程中的资源而言,不仅要对课程、教学资源进行评价,还要对制度、环境及其他资源进行评价。对教学资源评价,不但要评价资源的丰富性,还要评价资源的适切性。总之,必须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其次,德育评价内容要融通古今中外,面向未来。教育要培育的是人,是现代的、具有中国灵魂与世界情怀的中国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魂,所以德育评价要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内容。同时,德育评价的内容也不能脱离时代的发展,要以中国现代的社会生活为根基,以现代文化及其所蕴涵的价值观为指引,所以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纳入评价内容。同时,我们还生活在全球化时代,各国互通互联,所以德育评价还要考查对人类面临的一些共同问题的关切。德育还要超越现实,培养适应未来的人。另外,德育评价对此要有前瞻性。比如,随着科技革命的推进,未来越来越需要创新型人才,德育评价就要注重对学生创新品格的考量,以便发挥导向作用。

 

再次,要探索构建统一的学校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学校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各学校使用的德育评价指标五花八门,其中不乏不科学的、不合理的。学校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应体现以下特点。第一,要有科学性。评价指标要结合评价目标,反映评价对象的主要特性,反映评价对象的阶段性特征,权重配置要合理。各项评价指标要具有可测性,以共性为主。第二,要有导向性。各项评价指标要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文件精神,积极引领德育工作和学生品德健康发展。第三,要有适应性。评价指标在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要兼顾当下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保持一定的张力,以便更好地反映当下德育的实际。第四,要有可行性。评价指标要具体,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在统一的学校德育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下,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在统一的评价指标基础上做加减法,形成个性化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便更好地为德育实践服务。

 

改进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明确“怎么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校德育评价最常用的方式是考试或统测。这种形式易于操作,结果简明。不过,这种方式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不能全面反映学校德育发展的全貌,具有很大的片面性;二是不能科学判断学生的成长,评价结果信度不高;三是只重视结果,不重视评价对象的发展过程;四是将分数作为判断学生发展的尺度,将分数作为升学的依据,“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严重,扭曲了评价的原本价值取向。除了考试(统测),操行评语也是常见的德育评价方式。传统的操行评语评价最大的问题是忽视学生主体性,且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品德的实际。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要“改进评价方式方法”,“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遍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办法”。我国也在积极探索德育评价的方式方法,但从德育实践来讲,评价方式方法总体来说还比较薄弱。改进教育评价的方式方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健全学生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过程,是学生的知、情、意、行各方面的复杂变化,采用单一的方式方法来评价,不能科学地反映学生发展的全貌。所以,必须尽可能收集全面信息,采用多种方式方法综合考查学生。除了采用传统的笔试、操行评语等评价方式之外,还可以利用成长记录册、生涯规划报告、可视化典型作品、模拟表演、日常观察、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学生的品德进行多维度、多侧面的评价,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德育评价提供了新的工具。比如,借助大数据,可以准确评估学生的优势潜能,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分析报告,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帮助他们持续不断地发展。这就需要加强对教师数据分析、判断能力的相关培训,使教师能够读懂数据,有效地利用数据,对学生进行正面的干预。

 

其次,在重视定量评价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定性评价,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是采用数学的方法,收集和处理数据资料,对评价对象做出定量结果的价值判断。定量评价以数据作结论,一目了然,简明易懂。不过,定量评价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定量评价所依据的是事实结果,适合于对结果的评价,而对评价对象内部发展变化无力顾及。二是在定量评价过程中,需要把客观事实做复杂的数据转换,在转换过程中,会造成某些信息的丢失,从而影响评价的信度。三是对评价信息做到全部准确量化也是不可能的。而定性评价是根据评价对象平时的表现、现实和状态或文献资料的观察和分析,直接对评价对象做出定性结论。定性评价注重过程,针对性很强。其缺陷是对评价者个体依赖性较大,主观性强。评价者在收集评价材料的过程中难免会带有主观色彩,评价结论中也常常会打上个人思想的烙印。所以,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种方法各有其长处和不足,在德育评价过程中,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能量化的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加强人文评价,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校德育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再次,在重视结果评价的同时,要改进过程评价,坚持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当前的德育评价侧重于结果评价。结果评价注重对结果的鉴定,对结果的呈现一目了然,但也有明显的不足。一是结果评价会加大评价对象的心理负担,使其产生对评价的逆反心理和抵触行为。二是结果评价是一种静态评价,容易导致评价对象只关注当下结果而不关注过程的良性改进,不关注未来,并且可能为了当下结果而不择手段,如检查中造假、考场作弊等。而过程评价关注成长过程,把评价对象的过去与现在进行比较,或者把各类有关侧面进行相互比较,及时反映评价对象的成长,使其在发展过程中进行积极的反思,从而更好地改进。改进结果评价,最主要是增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评价结果要具有唯一性,要做到在同样的条件下,不同评价者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强化过程评价,就要加强对评价对象不同时段信息的全面收集和分析并进行判断,让评价对象了解自己的进步和不足,从而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使其明确努力方向。

 

最后,根据不同需要选取不同的评价模式。德育评价具有鉴定、激励、诊断、调节等功能。在德育评价的过程中,各种功能总是综合地在起作用,无法将其截然分开。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评价的需要,有重点地发挥某项或某几项评价功能,这样更能提高评价工作的针对性。比如,日常德育评价应更多地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而中高考作为一种评价方式,尽管与促进学生发展的日常评价功能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但是其更注重甄别和选拔。同时对于不同需要的评价宜采用不同的方式,例如,重点指向选拔、鉴定的评价,可更多地采用测验、问卷调查等方式;而重点指向问题诊断的评价,则可以更多地采用现场交流、观察等方式

 

 

(本文作者系金东贤、刘新成、何蕊。)

来源:《教育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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