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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幼儿园老板要我提前收定位费,我抗拒不了!可要真出了问题,这责任谁负?

园长:幼儿园老板要我提前收定位费,我抗拒不了!可要真出了问题,这责任谁负?


随着学前教育法的正式施行,幼儿园进入了新法时代。

在学前教育法于 2025 年 6 月 1 日正式施行前,此行为只是违规,而如今幼儿园进入有法可依的新法时代,  以前幼儿园一些违规的行为,现在都变成了违法。 园长们不仅要考虑如何在激烈的招生工作中 “杀出一条血路”,还要兼顾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是否合规合法。

前段时间,一位园长读者询问,现在幼儿园招生真的是太难了,能不能和以前一样在学期末收取下学期的定位费?一来可以确定下人数,给自己一颗 “定心丸”,二来也可以收点费用,虽然不多,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下幼儿园的资金压力。

2025,幼儿园还收定位费?这不再是违规!是违法!》,详细分析了幼儿园不能收取定位费的原因和可能面临的风险。结果收到了不少质疑、讽刺和批判的留言。

有的质疑:请不要给幼儿园制造过多焦虑,每个园都有自己的招生方式,各自安好。试问哪个幼儿园园长不懂这些?请问你是在给谁普法?民办园已经非常难了,不求大家温柔以待,也请不要一天发这些内容来刺激她们。

有的评判:收取下学期的学费不可以吗?提前摸底下学期孩子的数量,便于安排工作;不来占位置还有理了。

幼儿园都关了都在家里吧;幼教很难了,别制造不安。 有的讽刺:不要在为博流量给幼教行业制造恐慌和焦虑了,已经很难了。

好多园长都抑郁了;为了流量和关注量制造焦虑,唯恐天下不乱,哪个行业没收订金就生产的?不就是 pua 人家买你课程么 服了制造恐慌,这些园长容易么。  

其实绝大多数的园长都清楚的知道,这不是在制造焦虑,而是在普法,是在帮助幼儿园避免更大的损失。收定位费容易,后果幼儿园或无法承担,特别是被家长或同行举报。

如果懂,就不会被刺激。如果不懂,应该深入学习。如果知道又心怀侥幸,那么墨菲定律就可能生效。 事实上类似的劝诫内容在自媒平台上很多,只是平台推送给了相关的人。

特别是在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布了明确的禁止政策后,一旦被主管部门查到或被家长、同行举报,那就不是招生而是损生了。  

幼儿园收取定位费的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但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幼儿园应当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报名时统一按学期或按月收取,严禁跨学期提前预收。

多地政府已明确将 “提前收取定位费” 列为违规行为,并强调 “如有违规,将受到严肃查处”。

一位园长读者很无奈地表示,“老板要我提前收定位费,我抗拒不了!可要真出了问题,这责任谁负?” 作为幼儿园的实际控制人,老板是违规收费行为的决策者和受益者,需承担首要法律责任。

根据《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违规收费将被责令退还费用,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即老板)给予行政处分。

若涉及金额较大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幼儿园老板利用提前收取定位费的资金挪作他用,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挪用资金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收取定位费骗取家长钱财,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司法实践中,若幼儿园因收费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突然停办),家长可依据《民法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缴费用,老板需与幼儿园共同承担返还责任。

在明晰了幼儿园老板需承担的责任之后,我们将视角转向园长方面。 如果园长仅口头表示反对,但未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备忘录)提出异议或向上级部门报告,可能因 “未履行管理职责” 被追责。

如果园长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反对违规收费,并向教育部门匿名举报,可大幅降低自身责任。例如,在会议记录中注明 “反对幼儿园提前收定位费,建议按政策执行”,并留存相关文件。

从家长角度而言,可直接拒绝缴纳定位费,并向教育部门举报。 如果已缴费,可依据《民法典》要求退还费用,并主张因幼儿园违约导致的损失(如利息、交通费)。 同行举报或媒体曝光可能引发教育部门专项调查,进一步加剧幼儿园面临的法律风险。

幼儿园老板是违规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园长若主动参与或未留存反对证据,可能面临连带责任。园长应通过书面异议、证据留存、外部举报等方式降低风险,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终止与幼儿园老板的合作。 如果幼儿园老板同时兼任园长,情况会更为复杂。

在此情形下,老板作为决策与执行的统一主体,一旦实施违规收取定位费的行为,需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从法律层面看,依据《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违规收费将被责令退还费用,同时因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会面临行政处分。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极有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挪用资金罪或合同诈骗罪。  

在合规合法与生存的博弈中,园长需明确:违法指令带来的短期利益远不及法律风险的长期代价,依法办学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

因此,无论是老板还是园长都应充分认识到法律风险,切勿因一时的利益冲动而违规违法行事。

毕竟一旦引发法律问题,无论是幼儿园的声誉还是个人的法律责任,都将付出堪比重塑未来般沉重的代价,这种代价或足以改写幼儿园与个人的命运轨迹,务必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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